重庆文理学院教学部
院教〔2019〕13号
关于做好全日制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及补录工作的通 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的要求,为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实施,支撑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地,为落实好国家个税改革这项惠民利民政策奠定坚实基础,需对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父母(监护人)信息进行采集,现就做好我校本专科学生父母(监护人)信息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和内容
所有普通全日制本科在校、在籍学生,父母(监护人)姓名及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补录原则
1.学生和家长(监护人)自愿。
2.信息真实、准确。
三、时间安排及要求
1.3月5日前,学生自行在青果教务系统补录父母(监护人)信息,逾期未补录的,视为自动放弃。
2.补录说明:①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②学生和父母的身份证件类型可选:居民身份证、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永久居住证、护照、港澳台居民居住证;③学生和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④若证件类型是“居民身份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编码规则;若证件类型是“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编码规则。
四、工作要求
1.个税改革是一项精准发力的系统工程,补充完善学籍相关信息是个税改革“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精准实施的重要前提,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本次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确保学生及时了解通知要求,做好信息确认与补录工作。
2.本次确认及补录信息事关学生家庭及个人利益,涉及学生和家长个人隐私,请各学院务必做好此次工作信息安全保护工作,避免信息泄露或漏报、错报。
五、联系方式
学籍与信息科:49891935
六、操作流程
详细操作流程见附件。
教学部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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