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文理学院科技部
校科〔2017〕6号
关于组织申报校级科研机构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校级科研机构是加强学校科学研究、汇聚科技创新团队、开展学术交流、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地。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启动校级科研机构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的科研机构仅指依托学校二级单位的科研机构(简称校级科研机构)。学校鼓励各二级单位联合其它高校或企事业单位组建校级研究所和研究中心。
二、申报条件
1. 符合学校学科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所从事的研究工作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应具有一定特色和比较优势,体现学校学科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
2. 研究队伍组成科学合理。机构负责人有主持和参与相关重大课题研究的经历,并有一定数量、水平较高的科研成果,作风正派、富有开拓精神和组织领导能力。学术梯队和学科构成合理,有一定数量的中青年业务骨干力量。具有承担和完成国家或地区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3. 研究方向明确且相对集中。科研机构至少应有2个或2个以上相对集中且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校鼓励、支持跨学科申报科研机构。
4. 依托单位能提供固定的研究场所、图书、设备等研究条件。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 符合学校科研机构申报条件的单位,可填报《重庆文理学院科研机构设置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
2.《申报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重庆文理学院科研机构设置申报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3. 申报表内容相关的支撑材料。
(二)申报时间
1. 2017年9月25日下午17:00前将申报材料交学校科技部(恪勤楼606室),并将申报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cqwlxykyc@163.com。
2. 联 系 人:江松
3. 联系电话:49891752
(三)申报评审
学校科技部将对受理的《申报表》进行初步审查和筛选,依照《重庆文理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重文理科〔2014〕29号)(附件3)文件的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或实地考察,提出审查意见和立项计划,并报学校审批。
附件:1. 重庆文理学院科研机构设置申报表
2.重庆文理学院科研机构设置申报汇总表
3. 重庆文理学院科研机构管理办法
科技部
2017年9月19日
本文由http://www.milan-taxis.com/rcpy/1024.html原创,转载请备注出处谢谢配合!